合同书
甲方:
乙方: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作和安装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要求
详见效果图(合同附件)
第二条制作及安装
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合同附件)要求制作,安装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和甲方的要求进行。
2.2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不破坏其他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和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第三条工期
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前,乙方完成制作安装。施工工期为天,进场时间为月日前,具体时间甲方和乙方可协调一致决定.(如遇恶劣天气原因导致无法施工除外)
第四条质量保证与维护
4.本合同安装项目保质保期为一年。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在质保期内如发生因材质、安装等非外力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修复。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5.2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款40%元作为预付款;货到安装前付中间款30%元;完工亮灯验收后,甲方再付清除工程质保金外合同的余款26%元。超过一周未验收是同验收合格,超过二周后未付清余款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余款4%元的质保期过后返还.
5.3乙方公司名称: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兴华南街支行
账号:1702021009200082865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2乙方擅自改变制作用材、样式的,乙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6.4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及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挽回影响、支付违约金等法律责任。
6.5由于甲方付款延期导致工期延长由甲方负全责。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对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