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郑州金水区政六街红旗路交叉口信阳羚锐大厦发光字维护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据《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委托方室外亮化照明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确保维保范围内的所有字体灯光,运行良好,亮度正常。
2.外墙灯光维修人员必须具有高空作业技能,做好劳动防护必要工作并购买相关保险,方能施工。
3.需高空作业时,要求至少提前2天通知工程部门,以便有时间作出相应准备措施。
4.施工时尽可能避开运营高峰期,如紧急情况必须施工,需汇报协商解决。
5.在高空维修作业,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设备工具掉下,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同时注意维修工作中不得造成其他设施损坏。
6. 施工过程中,确保灯具设备等安装牢固可靠,完工后通知监管人员现场检查确认没有隐患后方可离开。
7.维保期间,乙方保证对亮化工程涉及的安全与防护问题负责。
8.甲方发现亮化出现异常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恢复亮化.
二.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1.维修内容:亮化全部正常使用,三组字体整体维护,灯管整体维护等
2.首年维保费用为 元整 ,大写 . 第二年合作续保为元整。(首年金额包含LED灯管首次维修元费用)
乙方公司名称: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兴华南街支行
账号:1702 0210 0920 0082 865
付款方式: 委托方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价 元整,首付款到帐日为合同生效日。
三、 违约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对灯具进行维修作业时造成其它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好并支付全部的费用。
2、 乙方自行购买保险事宜,安全作业须做好高空作业安全保证,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所产生危害均有受托方自行承担。
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一份,受托方一份
甲方: 乙方:河南征程光电照明工程有限公司